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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12-08 15:35:00    点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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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市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7]90号),和全省“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两会”期间,市区在建工程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711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应立即组织对所属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自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及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情况;保温材料、密目式安全网、临时用房彩钢板夹芯材料阻燃情况;对施工人员消防教育情况;消防预案及演练情况;电焊工持证上岗情况;临时宿舍内是否私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煤气瓶、电饭锅情况;施工现场动火审批情况等内容,特别是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清理下方及周边可燃易燃物品情况等。特别是正处于装修施工阶段的项目,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吸取各类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带隐患施工。中燃公司要针对办公区域、储配站、宿固(及宿蒙)加气站、城区管网、燃气设备设施等重点消防安全部位进行集中安全排查。主要检查:办公场所、站区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掌握情况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二)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

各施工单位要扎实开展建筑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切实组织对达不到要求的消防设施的整改,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如一时难以整改,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治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中燃公司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升员工防火、消防意识,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检查各储配站、加气站以及燃气重要设施的消防、喷淋设施的完好程度,以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三)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时段,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期间,要全面消除施工现场的露天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

(四)深入推进基础工作。抓好消防工作的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基础投入和基本管理制度等“四个基本”建设。

一是加大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的投入。加大高层、地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投入,确保完整有效。二是加强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临时用电、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气割用钢瓶必须按规定分别放置。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燃建筑材料必须妥善保存。四是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是否完整有效。五是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中燃公司要针对管网设备运行现状,组织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并通报限期解决。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五)加强冬春季节防火宣传教育培训。

加大消防培训教育力度,深入建筑工地开展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各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工学校教育培训内容,并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或应急演练。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

(二)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排查,开展火灾应急演练、专项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8年3月底前)。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冬季各类节庆和重大活动集中,群众用火、用电、用气激增,致灾因素大量增加,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行层层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覆盖排查,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成效。要全面分析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强化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将各项工作指标细化、量化,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把各项工作要求执行到位,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行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从严倒查责任。

  (四)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务工人员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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