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12-18 08:02:00 点击次数:0次
---市住建委深入开展协调发展行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整体部署,协调发展行动计划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我委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专项小组日常事务。
一、认真组织实施,启动各项工作
1.积极宣传发动。宣贯省、市文件精神,营造行动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协调发展行动目标任务、具体内容、时间节点、措施方法,将行动推向深入。
2.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协调发展行动重大项目特点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编制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各单位任务,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随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织架构,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编制实施方案。结合宿州城市发展变化和《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等各专项规划,编制《宿州市协调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作为协调发展行动的总部署、总抓手;编制《宿州市协调发展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形成协调发展行动五年版和年度版,把任务细化到每个年度;编制“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工程”、“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工程”、“‘四创一建’推进工程”、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六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协调发展行动由整体谋划转向具体实施。
二、贯彻十九大精神,修订行动计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论述,为下步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十九大确定的宏伟蓝图和目标任务转化为协调发展行动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转化为推动协调发展的有效举措。2017年12月,组织人员对《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协调发展部分进行了修订,突出以重点项目为支撑,以十九大新理念、新观点统领全局,围绕打造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这一远大目标,坚持把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对原有六项重点工程进行了重新规划,融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素,新增“现代生态农业创建工程”,把协调发展行动推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下步安排
一是精准聚焦抓项目。聚焦十九大新发展理念,系统梳理、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紧盯政策导向谋项目、依靠市场主体谋项目、聚焦发展短板谋项目,形成实实在在、源源不断的项目支撑。
二是城乡融合抓发展。将城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三是完善机制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注重运用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吕红凯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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