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07-13 09:19:17 点击次数:0次
为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的力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的目标
通过督查考核,确保各县区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其中2017年预脱贫户危房改造16394户,2017年6月前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39280户,2017年底前完成。
二、督查考核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量化指标考核为主,以数据硬化考核指标,强化日常考核,实行周督查,月考核制度。
三、督查考核的范围
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
四、督查考核的标准
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分政策落实、资金保障、任务完成、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其他等指标,并根据不同侧重点分为若干子指标,其中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为一票否决。(具体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考核评分表)
五、督查考核的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是否出台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是否出台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办法等配套文件;二是是否实行住建部门班子成员包片责任制;三是是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民主评议,村、镇、县三级公示;四是是否开展了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宣传。
2、资金保障情况。一是县区贫困户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是否落实;二是是否单独落实解决不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B级危房的财政资金;三是是否按时足额打卡发放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任务完成情况。一是2017年预脱贫户危房改造进度;二是非2017年预脱贫户危房改造进度;三是危房拆除情况;四是是否存在漏报危房情况。
4、质量安全情况。一是是否开展了有关技术、管理等培训,定期进行督查检查;二是是否全面实行“5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改造后户均建筑面积,房屋选址安全隐患,改造后房屋经济适用和抗震安全符合标准;三是是否由县区住建部门牵头逐户进行竣工验收。
5、档案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农户档案系统录入质量情况;二是农户纸质档案资料的质量和真实性情况。
6、其他方面情况。一是是否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贫困户危房改造相关工作,二是贫困户危房改造报表报送是否准确、及时。
六、督查考核的人员
市住建委抽调专人成立督查考核组,由主任任组长,专职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
七、督查考核的方式
以贫困户危房改造现场督查考核为主,不定期考核县区住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考核组每周赴县区现场督查考核,县区住建部门不陪同,事前不确定督查考核地点,到达后随机选取2个乡镇考核。年底前将全市所有乡镇纳入考核范围,不留死角。每次每个乡镇按照县区上报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名单随机选取5户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和2户没有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实地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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