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监察支队四项措施加强文明创建工作(2010.04.22)
作者 :admin 更新时间:2010-04-22 10:45:40 点击次数:0次
市城建监察支队四项措施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城建监察支队四项措施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单位卫生大清理。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搞好支队办公场所的卫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使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二是做好责任路段创建工作。抓好责任路段“三包”(门前三包)、“五乱”(行人乱穿行、商贩乱摆放、市民乱抛洒、车辆乱停放、到处乱贴挂)宣传劝导;清洗交通护栏、电线杆、宣传栏等公共设施;铲除小广告“牛皮癣”等,确保责任路段卫生达标。三是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加大对市区主干道两侧50米以内及城市待开发建设区域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确保无新的违法建设的增加。加大市区法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努力变拆违为禁违。四是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落实队容风纪规定,从仪容仪表抓起,培养执法队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执法人员执法时,要着装整齐,各种标志证件佩带齐全,举止端庄大方,行为规范有礼,亮证执法,语言文明。实行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文明执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社会监督,
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信箱,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