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02-20 17:51:00 点击次数:0次
宿建[2017]45号
各县区建设局(委)、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市建筑工地节后陆续开工,为做好节后建筑工地的复工复查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和隐患消除,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第一季度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3月8日。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建立管理机构、“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教育、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状况;2.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位;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验收检查及监测监控情况;4.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5.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防火职责;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6.是否制定了防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是否责任到人。7.安全网及活动板房的材质、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二)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包括监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审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情况,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2.是否按照监理合同确定的人员名单派驻了施工现场监理人员;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重点监理的情况。包括是否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履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的程序并组织审查,对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旁站检查验收;4.监督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和使用情况;5.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及时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是否要求施工企业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6.核实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防火职责;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三)施工现场:1.全面清查基坑、高大模板支撑、大型起重设备、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2.全面查清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已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并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是否安装指纹开关。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资质拆装,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是否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是否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IFA”广域网考勤情况。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1、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是否与项目部签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是否铺设毡毯,是否安排专人清扫路面;3、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能够达到“六个百分百”的总体要求,即: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裸土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一律停工整顿,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开工。
(五)混凝土搅拌站:骨料堆场库房式全封闭;配料仓封闭;传送带封闭;车辆冲洗设施;砼车防滴漏设施砼车牌照放大;场地排水设施;污水全部回收处理情况;传送带动力部位防噪罩;毗邻居民区围墙防噪屏;办公区、生产区分隔情况;场区绿化、硬化情况;场区保洁、洒水情况;搅拌楼二层以上封闭情况。
(六)燃气安全:集液池清理情况;罐区内的法兰跨接线设置情况;安全阀检验情况;压力表检测是否过期;车辆进出是否设置减速标示;充装区是否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压缩机房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灵敏有效;公司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有安全检测记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七)县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各县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是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2、各县区、园区“监管通”运用情况。
(八)各相关单位对近期市住建委下发的《宿州市2017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宿建[2017]42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范围及分工
(一)北片区及各园区建筑工地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林任检查组组长,组员:蔡新军、曹南南、胡梦鸿、李东升。
(二)城区内重点工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瓶装液化气换气站点由市住建委副主任杨宝峰任检查组组长,组员:朱德义、穆红旗。
(三)南片区及各县区项目由市建管处处长艾晓秋任检查组组长,组员:张化超、郭民、张其瑞。(每个县区、园区抽查不低于二个项目)。
(四)混凝土搅拌站由建材管理中心主任胡永波任检查组组长,组员:殷涛、栾军、孙军。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克服盲目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园区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尤其是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升降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管理和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人员要将项目管理情况直接与企业管理挂钩,对项目管理混乱的企业启动相关许可证管理和市场管理手段。发现隐患严重、管理混乱的企业,一律纳入各级不良记录实行重点监管。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应突出重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坚决遏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市住建委,经市住建委同意后移交城建执法支队,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相关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员将全市通报批评,并报市住建委,统一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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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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