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02-13 00:00:00 点击次数:0次
根据市委市政府《宿州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市编委《关于成立宿州市建筑材料管理中心的批复》(宿编字[2002]049号)文件精神,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成立宿州市建筑材料管理中心,同时挂“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和“宿州市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的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宿州市住建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文件、政策、法规,拟定本地区关于发
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管理办法,编制本地区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
装水 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和砂 浆,查处违法使用粘土砖、违法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行为。
3、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指导和
管 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
4、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5、协调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中的问题。
6、开展建材行业、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7、对县级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对其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8、对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协调和服务。
9、受委托承办建材行业方面的管理工作。
主任:胡永波 电话:3056161。
中心办公室电话:2882197
|
|